涉欺詐卓悅逾4049萬 前經理指人事部曾墊資向「出少糧」員工支薪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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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1/17 20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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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卓悅化粧品前人事部女經理與同於部門工作的兒子,涉藉處理員工薪金時,指示銀行向自己一家三口帳戶發薪,7年間涉欺詐逾4,049萬元,一家三口否認欺詐等罪,案件今續審。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今午續作供,前女經理代表大律師指,卓悅員工曾因「出少糧」而威脅會到勞工處投訴,人事部員工為免被投訴,遂自墊資金向員工支薪。葉表示對此全不知情,反問「出少咗糧邊個錯,人事部?電腦部?自己聽到都好唔舒服」。

葉俊亨昨續作供,代表首被告喬美齡(64歲)的代表大律師問及葉,卓悅曾發生「出少糧」情況,被「出少糧」員工更出言威脅,若不獲支回薪金,將到勞工處投訴;葉表示不知道及不清楚。

代表律師續指,人事部為免員工到勞工處投訴,遂墊資向「出少糧」的員工支薪。葉供稱完全不知道,並反問「點解咁做,點解會出少咗糧呢」,並且不同意代表律師指經常出現「計錯糧」情況。葉又指「出少咗糧邊個錯,人事部?電腦部?自己聽到都好唔舒服」,葉指若少計薪金予員工,「我做法即刻寫支票」,而非待員工到人事部追討,亦「唔會叫人事部自己攞錢俾返員工」。

代表律師指出,公司的確曾出現此情況,當時人事部曾要求會計部向員工發現金及支票,但被拒,葉表示不知情。葉表示會簽署空白支票以備應急用,會計部亦會存放緊金資金。

3名被告為喬美齡(64歲),其兒子夏定邦 (41歲)及丈夫夏偉成(70歲),案發時喬為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人事部經理,兒子亦為該部門文員,其後擢升至副經理,喬的丈夫並非卓悅員工,與卓悅無任何業務往來,案發時為保安員。3人共被控兩項欺詐及3項洗黑錢罪,案發於2004年5月24日至2011年3月18日期間,涉欺詐逾4,049萬及洗黑錢逾3,769萬元。聆訊明續。